大学城图书馆纸质文献区域流通开始试运行
大学城纸质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享,即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医科大学、福建中医学院、福建工程学院、江夏学院(筹)和闽江学院等7所高校中实现各图书馆之间的读者开放借阅,资源共享。经与中医学院图书馆协商,即日起在福建中医学院图书馆与福建医科大学图书馆两馆间先试行。从2010年1月22日起,欢迎大家到图书馆三楼流通部申请办理开通手续。
可申请的读者范围:我校教师及非毕业班学生,办理方法如下:
第一步: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及学生证,到我校图书馆流通部提出申请,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提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(注:试运行期间所交2张照片,其中1张由本校图书馆存档,另外1张交由被共享馆存档。待正式开通后读者可根据个人意愿在上述7所馆中申请一所或多所图书馆,并根据申请提交所需照片)
第二步:申请时间定于每周一至周四,当周周五后登录所申请馆主页,参加该馆“图书馆在线考试系统”的考试,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。(请读者务必参加该项考试,如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都不能开通区域流通)
第三步:读者于申请注册后第二周即可带上“校园一卡通”到图书馆三楼流通部贴“大学城统一证号”条码号。(条码号仅保留两周,愈期未办理者需重新申请)
第四步:已通过网上考试的读者请携带贴有“大学城统一证号” 条码号的一卡通及相应申请单到申请馆办理开通手续。
权力与义务:
凡已获准进入区域流通的读者,在本校以外共享成员馆享受有的权力:
1. 可持本人“一卡通”入馆阅览;
2. 本科在校生可借阅图书2册,借期为1各月;研究生、教师可借阅图书4册,借期为3各月;图书的借阅范围、时间,图书是否允许预约、续借,超期罚款的数量以及其它借阅规则,均应遵循出借馆的相关规定;
3. 可以依按共享成员馆的规定使用其电子、音像等其它资源。
凡获准进入区域流通的读者,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定:
1. 妥善保管个人“一卡通”,一旦丢失,及时到本馆及相应申请馆挂失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一卡通所有人承担;
2. 遵守所申请馆的规章制度,尤其是图书借阅规定,及时归还所借图书资料;切勿有损害自身形象等不文明行为。若读者丢失、损毁图书,由此给图书出借馆造成财产损失的,由借阅者本人负责,并按出借馆的标准进行经济赔偿;
3. 办理离校手续时,须先到出借馆清还图书,并由出借馆在确认还书图书后盖章证明。
咨询电话:22862192 22862161
图书馆
2010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