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医科大学自购图书资产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21-04-08浏览次数:632


为规范我校零星购置图书资产工作,进一步完善图书验收入库、领用保管等手续,现将我校自购图书管理办法规定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
1.本规定图书资产是指我校党政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及教师自行采购并需报销的图书,如科研课题项目和教学参考等所购图书。但不含学习材料、教材、非正式出版物、未装订的报刊等不具备验收入库条件的图书资料。

2.本规定适用于一次性购置超过十册(含)或购买金额超过800元(含)的图书,未达标准图书资料无需至图书馆办理馆藏管理手续,由各单位自行管理。

二、采购限制

1.采购的图书必须是ISBN978-7-开头的国内正式出版物。

2.所购图书需为正版全新且无涂写、破损或缺页;绝版书或古籍不在此列。

3.采购前请先至图书馆馆藏系统查询,不得购置复本。

三、购书发票要求

购书发票必须为正规税务发票,并有单位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
四、验收入库管理

各单位、部门及个人需将所购图书、购书发票及填报的《福建医科大学固定资产(图书类)进仓登记表》一并提交图书馆办公室审核验收,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图书馆邮箱fmutsg@fjmu.edu.cn

五、图书借阅管理

1.图书加工处理后将通知采购人来馆办理借阅手续。

2.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相关借阅手续,逾期图书将分类上架,采购人须自行至书库查找并办理借阅手续。

3.若有丢失,按照《书刊丢失赔偿规则》处理。

六、本规定自20211 1日起执行。原《福建医科大学加强零星购置图书资料固定资产管理规定》(闽医大〔201571号)同时废止。


福建医科大学固定资产(图书类)进仓登记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