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借阅指南
查找图书指南
一、借阅对象
1.教职工(含正式工作人员、派遣人员、来校进修培训人员、博士后等)。
2.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(含留学生和港澳台生)、交换生。
3.在职博士、在职申请学位人员。
4.共享我馆资源的外校读者。
二、借阅数量与时长
1.教职工可借图书20册,借期4个月,可续借2次。
2.全日制研究生可借图书20册,借期2个月,可续借2次;在职博士、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可借图书10册,借期2个月,可续借2次。
3.全日制本科学生可借图书20册,借期1个月,可续借1次。
4.共享我馆资源的外校读者可借图书2册,借期1个月,不续借。
5.法定节假日内到期的图书将自动延至假期结束;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将自动延至新学期开学后2周。
三、借阅方法
1.读者凭校园卡、二维码或人脸识别办理图书借还手续,两校区之间图书通借通还。
2.全日制本科生需通过新生入馆课程学习,并在参加入馆测试合格后,方能开通借阅功能。
3.若所需馆藏图书已借出或不在所处校区,读者(仅限教职工和研究生)可办理预约手续,预约通知发出一周内不到馆办理借阅的,预约失效。
四、违规处理
1.不得转借校园卡、二维码,违者图书馆有权拒绝办理借书手续;因校园卡遗失导致的损失,由读者负责。
2.读者所借图书应当按期归还,如超期归还,学校将按0.10元/册/天收取图书资料占用费,且在逾期费未缴清前暂停图书借阅。
3.图书属于国有资产,若因不当行为造成图书撕损、污损等,应照价赔偿;若图书丢失,且无法购得同版本或新版本的原书,一律按原书价5倍赔偿;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,按整套图书价格的2倍赔偿,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。
4.偷窃图书者,经查实,收回被盗图书,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书面检查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