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城资源共享平台的共享读者:
经福州地区大学城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协调小组商议决定,于2013年6月3日使用新的联合借阅系统,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大读者的数据,切实保障读者的利益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即日起至6月3日为新旧系统过渡时期,在此期间,不接受新的申请。6月3日后,恢复接受申请。
2. 申请联合借阅权限,需提交一寸证件电子证件照,并到读者所在馆将借书证激活。
3.已经获得联合借阅权限的读者请注意如下变更:
(1) 从即日起至6月3日,各成员馆将暂停所有共享读者的借书权限,只提供还书不提供借书服务。
(2) 读者需于6月3日后在新系统重新申请联合借阅,重新获得权限后方可进行借书。6月3日-7月10日重新申请联合借阅可免于考试,7月10日后申请的读者,需要通过考试系统后按照正常手续申请。9月10日各馆会将未重新办理共享权限读者的借书情况、欠款情况通报给读者所在馆,由读者所在馆进行催还、交款手续。9月20日后未办理重新激活的手续的共享读者将视为放弃共享权限,各馆将予以剔除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。
福州地区大学城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用技术组
福州地区大学城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网上服务组
2013.5.28